本人以为此文大为不妥,实不应该把基民和基金公司对立起来。
其一:基民购买基金实质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,是基民委托基金公司让自己的金钱增值,基金公司既为老委托人服务也有权通过各种方式接受新委托人,商场可以通过打折、降价、优惠等手段极力发展新客户,为什么基金公司不能用分红、拆分方式发展新客户?
其二:老持有人受到伤害了吗?没有,如果只是可能使赚钱的速度慢了些也算伤害的话,那么你今天在商场用原价购买的商品,明天却降价了,你怎么就自认倒霉而不认为受到伤害呢?你怎么不敢到商场抗议降价呢?
其三:公募基金不同于私募基金,私募基金只为少数大户理财,合同期内不可撤资。公募基金面对大众,可以随时撤资(赎回)。假如不打开申购发展新基民,一旦老持有人大规模获利赎回,基金公司后果将不堪设想,基金公司为生计也不会长期停止申购。长期停止申购照顾了老客户的利益却剥夺了新客户购买的权利,这公平吗?
其四:基民是上帝吗?我说不是。上帝无欲无求,而基民却要求助于基金经理满足不断膨胀的赚钱的欲望。基民实际是饥民,是患了金钱饥渴症的病人,否则你为什么无休止的要求基金经理为你赚钱赚钱再赚钱呢?一旦赚钱速度达不到你的要求时就大骂别人无能呢?
基民和基金经理应该是朋友,特别是老基民更应是感情深的老朋友,因为他毕竟为你付出了努力,让你的资金增了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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