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政协委员、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表示,开征利息税不仅未达到原来目的,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有负面作用。他表示,由于物价上涨,储蓄存款实际为负利率,使广大百姓存在银行里的钱不仅不能升值,反而造成贬值。所以老百姓将钱转而投向股市,造成了股票投资过热。最近股票市场又连连下挫,造成了老百姓更大的损失,严重影响社会和谐、稳定。 二、保留派 全国人大代表祝义才 利息税是财政收入来源
“取消利息税可能不太合适吧。”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当初出台利息税主要是为刺激居民消费。一些发达国家和中等收入国家的消费率都在80%左右,而近几年我国最终消费率一直未达到60%。坚持扩大内需、扩大消费仍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,税收作为调节消费的杠杆会起到重要作用。
还有一些代表委员提出,利息税是财政收入的一个稳定来源,调整要慎重。据统计,从1999年至2004年,我国收利息税平均每年增加财政收入260亿元。2006年,我国的利息税收入为458亿元,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(2452亿元)的18%左右,已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即便去年利息税下调至5%,利息税仍有100多亿的财政收入。
利息税有利调节收入差距
也有一些“保留派”的代表委员表示,现在20%的储户人群拥有80%的存款,征税目标主体还是这部分人,征收利息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。比如,2002年实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,中央财政将增加的利息税收入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,在客观上实现了“抽肥补瘦”。
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朱青教授认为,多年来利息税在鼓励消费和投资、合理调节个人收入、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。利息税应该保留,取消不合适。他还认为,存款目前在中国是一种投资行为,而股息征税、企业债券征税,如果不征收利息税,跟税收政策相悖。
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,以中国目前的国情,利息税和个人所得税一样,不存在取消的问题。
三、调整派 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 设置起征点采取累进税率
全国政协委员、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委员曾在1998年全国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出“恢复开征利息税”的建议。当初的“开征派”现在成了“调整派”。他说:“当时的主要想法是应对亚洲金融危机,扩大内需,鼓励消费。但是,这几年下来,利息税开征后的效果不太明显,再加上现在的经济社会情况与当时有很大差别,我赞成调整‘一刀切’、改用累进税率的建议。”
代表委员们还纷纷为利息税的征收改革献计献策,归结如下:改革模式之一,储蓄利息税与个人所得税合并纳税。改革模式之二,降低起征税率,并严格实行不同的累进税率。改革模式之三,对低收入水平的储户免征利息税。改革模式之四,创新免税储蓄品种。

相关新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