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19日,参加了交通局集资建房的彭阳县政府某部门工作人员杨某告诉记者,为了在结婚后能有套属于自己的住房,他在2005年底参加了彭阳县交通局组织的集资建房。当时承建方承诺2006年年底即可入住,他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,并于2006年4月、5月分三次缴纳了共计10万元的房款。然而当年年底,集资楼只完成了框架建设。去询问其中缘由时,承建方告诉他,由于集资户们的房款没有如数缴纳,导致整个工程延期,目前只能等待。无奈之下,他只好在县城先租了一套房子结婚,没想到这一等又是近一年时间,如今孩子都快一岁了,可房子的事情还是遥遥无期。与杨某一样,由于住宅楼迟迟未能建成,很多集资户都面临着无房可住的困境。"要是自己没交钱也就不说了,可现在已交了全部房价的四分之三,却迟迟无法住进自家房子,反而每个月要花三百多元钱租别人的房子住,真是'赔了夫人又折兵'啊!"一位集资户无奈地对记者说。
集资房三年难完工,承建方对此有何解释?彭阳县交通局副局长马绍刚接受采访时说,集资建房是2005年开始的,正式动工则到了2006年,2006年底,住宅楼主体工程基本上完成了,但随着工程的进展,集资款不到位的矛盾日益突出。一方面,集资户中80%以上的人迟迟不交集资款,截至目前,交款达到50%的集资户不到10%,全部交清了集资款的只有一人。当时彭阳县整体房价较低,参加集资建房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准备"炒房"的,他们在缴纳了少量定金占据了名额后,将名额倒手转让给别人,从中赚取差价。但随着彭阳县二号小区的开工建设,许多市民发现二号小区房屋结构设计更加合理,因而把购买方向转向了二号小区,这些炒房者没有了谋利空间,自然不甘心补交定金之外的剩余首付款,导致应收的970多万元集资款,目前仅收到340万元,远远不够支付已经完成的800余万元工程款。另一方面,在建集资房所用地皮是彭阳交通局下属一事业单位---原彭阳县货运公司破产后18户破产职工的平房,为了解决好这些破产职工的安置问题,交通局与18户原居民达成协议,即平房一平方米等价置换一平方米楼房,剩余面积多退少补,因此这18户居民中只有一户交了一万多元,其余住户均在等待楼房建成后进行置换,这也是建设资金出现缺口的一个重要原因。
记者了解到,前几年,很少有房地产开发商到彭阳进行商业式住宅开发,小区主要靠单位集资建房,因此几乎每次集资建房都不签订规范的建房和购房合同。彭阳县交通局集资承建的商住房也没有签订合同,因此出现了一部分如数缴纳集资款,另一部分住户拖欠的局面,导致房屋无法按期交工。
对此,马副局长表示,目前交通局已经与施工队达成了初步意见,10月底前整个商住楼将交付使用,但集资户如果想真正住进去,必须把所有集资款全部付清后,才能拿到钥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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